走进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空气格外清新。2018年,大鹏新区PM2.5平均浓度降至22.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69,居深圳市第一。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在广东省 127 个县级评价单元中继续排名第一,生态环境各项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生态城市标准。
大鹏新区以“打造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样本”之姿向世人呈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之路的探索与实践。
善谋善治:对标国家改革方案,构建五大生态文明建设体系
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王京东表示,作为特区中的生态特区,大鹏新区是深圳市唯一一个不考核GDP的区域,肩负着为全市乃至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破题探路的试点任务。被寄予厚望的大鹏,谋全局、挑重担,先于国家编制改革方案,担当绿色发展排头兵。
据介绍,早在2015年7月,大鹏新区就编制了《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2020)》,这是深圳全市唯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的区级生态文明改革方案。方案确定实施6个方面34项改革任务,不仅基本涵盖了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提出的“八大制度”内容,而且还前瞻性提出了“绿色产业发展引导体制”“生态文明建设社会治理体制”等改革思路。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初汉多次调研大鹏新区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新区对标国家《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与国家改革方案无缝对接,印发了《大鹏新区落实〈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2020)〉工作方案》,并制定年度计划,细化改革任务,力求通过实施47项改革举措,全面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
通过近不断创新探索,新区初步构建了以量化评估为基础、以宣扬生态价值观念为核心的生态文化体系,以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目标责任体系,以“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为核心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以及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五大制度体系”。
先行先试:改革成果全面落地,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
据了解,大鹏新区先后被评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试点区。深圳市副市长黄敏在调研大鹏新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时表示,四块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国字号”招牌,使得大鹏新区在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使命。截至目前,大鹏新区已率先实施16项全国先行先试的亮点改革举措并凸显成效。
其中,大鹏新区率先推出全国首张“编实”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据了解,大鹏新区的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工作较早进入全面实操阶段,目前国内像大鹏新区这样开展完整的数据采集和核算的较少。
大鹏新区为“编实”全国首张县区级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制定了《大鹏新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建立常态化的数据采集工作机制,开展了10项指标的自然资源资产价格质量体系研究,建设大鹏新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平台。目前已完成 2015、2016、2017 三个年度自然资源资产核算并编制负债表,为编制《深圳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技术规范》提供样本。
此外,大鹏新区率先打造的颇具湾区特色的湾区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制度等加速了大鹏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为激励生态环境意识而开展的货币化生态补偿探索和实践更是领跑全国,在全省推广学习借鉴。
持续深化:聚焦重点领域,五大改革项目亮点突出
大鹏新区作为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试验区,始终走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前沿。大鹏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双德表示,2018年以来,大鹏新区聚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领域,重点推进五大亮点改革项目。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为提升社会参与度,新区创新设立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成立全国首家由政府委托、慈善机构受托的慈善信托机构,以及首个由社会捐赠专项基金+慈善信托两部分组成的公益基金,建立了“政府支持+社会参与+专业运作”的生态文明建设创新机制。
在展示资源价值方面,大鹏新区率先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计算自然资源开发使用过程前后的综合成本,为新区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自然资源合理的开发利用、项目落地、产业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科学支持。
在保障生态安全方面,率先开展大鹏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研究。创新构建了海陆统筹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定期评价体系和监测预警机制,用于识别制约新区可持续发展的短板条件并对其进行综合管控。
在完善监测体系方面,率先建成全国首个区县级全要素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平台。对新区的水、气、声、土壤、生态等环境质量进行自动监测监控,打造新区生态环境监测视野一张图,多指标、多维度展示大鹏新区生态环境动态监测情况。
新区还引入司法手段,率先创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破解环境损害诉讼中取证难、鉴定难、诉讼难等难题。据悉,大鹏新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于2018年7月16日成功揭牌,是全国首批获批的3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之一。同时,深圳市司法局将首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纳入“深圳法治地图”,使之成为“半小时”法律服务圈一站式法律服务的重要环节,并结合深圳市实际,培育发展更多的司法鉴定机构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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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