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园林网9月5日消息:8月30日,柳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上,《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首次亮相,这也是柳州市在获得地方立法权之后,继今年8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的《柳州市莲花山保护条例》之后,制定的第二部实体法规(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起草说明》、听取了柳州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关于《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认为,柳州市在当前落实绿色发展、实施绿色崛起战略的关键时期,通过地方立法,对城市绿化工作予以规范和保障,很有必要。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柳州市当前的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三大绿化考核指标,与最新出台的《全国城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结合实际,期待尽快出台城市绿化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城市绿化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法规依据。
初步审议的《条例(草案)》,针对三大绿化考核指标的达标问题和城市绿地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从规划控制着手,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如鼓励立体绿化,确保城市公园及道路绿地的均衡布局;同时,将占绿、毁绿列为禁止行为,并明确了各类绿地的养护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义务,以提高绿化保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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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新闻网)